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承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悄然收紧

2017-06-15 16:51

        继银行住房商业贷款收紧后,省内一些地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收紧闸门。记者从承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,我市政策也悄然发生了变化,比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超过两次、首付比例提高等等。

  我省公积金政策收紧主要是根据国家政策精神要求,防范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,配合国家宏观调控采取的措施。

  我省住房公积金政策收紧的“***”打响在石家庄。据了解,石家庄****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首付由以前的二成变成了首付三成;而以前并不区分首套、二套房的公积金也明确了二套房首付提高,由之前的二成变成了五成首付。其二套房贷的认定规则主要是看央行征信系统的贷款记录。

  继石家庄收紧住房公积金贷款之后,近日,承德也上调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至三成。

  据了解,我市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规定进行了调整。规定包括职工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,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;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,将依据本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情况,确定是否准予贷款。有“对个人信用报告中累计出现12期(含12期)不良信用记录的”、“恶意拖欠还贷累计6期(含6期)以上的”、“恶意连续拖欠还贷3期(含3期)以上的”三种情况中的一种将不予**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
  此外,我市还上调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。规定职工****建筑面积90平方米(含90平方米)以下住房,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,首**比例不得低于30%;职工还清**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商业住房贷款后,仍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,其首**比例不得低于40%。对已有商业住房贷款记录且尚未还清的,其首**比例不得低于50%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超过两次。职工**单套建筑面积160平方米以上住宅,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,首**比例不得低于50%。